发布时间:2025-10-17 11:26:43    次浏览
为进一步规范中医诊疗行为,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物价局关于深入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工作的通知》(鲁卫中业务发〔2015〕1号)精神,按照山东省东营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总体部署,山东省东营市物价局会同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台了《关于公布部分中医单病种收费标准的通知》(东价发〔2016〕41号),决定在东营市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工作。自7月1日,东营市桡骨远端骨折等13种骨科中医优势病种实行按病种收费。中医单病种收费实行定额包干制度,收费标准包括患者入院诊断治疗期间至按治疗标准出院整个过程中所发生的检验、检查、诊疗、手术、床位、护理、注射、药品及医用耗材等各项费用,其中中医骨科病种包括患者首次入院诊断治疗及第二次入院复查治疗发生的费用。各医疗机构要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合理利用医疗资源为前提,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标准化治疗方案。确定病种后,凡符合属于单病种收费病种临床路径“进入标准”的病例,经患者或其亲属同意均可实行按病种收费。单病种收费标准属于最高收费标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以住院清单为结算依据。凡实际住院费用低于单病种最高收费标准的,按实际住院费用结算;凡实际住院费用高于单病种最高收费标准的,按单病种最高收费标准结算。